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组织机构 >> 综合科 >> 正文

维修工职责

发布者:nynj [发表时间]:2012-04-13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在总务处处长及主管处长、科长的领导下,做好各项工作:

  一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为教学服务的思想,立足节约,挖掘潜力,以修旧利废为主,制新为辅。

  二、按时上下班,坚守岗位,紧急维修保证随叫随到,并按要求及时修复,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请有关领导。

  三、定期对学校校舍、道路、门窗、课桌凳及其他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,发现损坏,及时登记并修理。

  四、要注意对工具、设备的保养和维护,常用工具和设备要保持完好。

  五、加强责任心,维修过程要科学合理用料,工作做到服务热情,保证质量,迅速及时完成维修任务,并做好维修记录,每月连保修单上交总务科。

  六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,保障操作安全。保持木工房内通风、干燥、注意放火、防潮。

  七、上班时间严禁干私活。

  八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