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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务处巡检小组工作职责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3-06-0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
一、 巡检范围:校区房舍、道路(包括:污水井、雨水井、人行道)、围墙、管道、线路(包括:楼内走廊、楼梯间灯具、配电箱、线路)

二、 巡检要求:

1、 每次巡检应做好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人员维修;

2、 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,要及时向处领导汇报,协助做好及时维修工作;

3、 每天收集报修清单,并对维修工作点进行检查,记录结果。

三、巡检内容:

1、门窗完整无损,铝合金窗推拉灵活,玻璃无损;

2、外墙墙体完好,无磁砖脱落,内墙磁砖、地板砖无空鼓、无破损、无脱落;

3、屋面不渗漏、落水管排水畅通,无杂物,屋面无物品坠落;

4、道路(人行道)平整无损坏,污水、雨水管道畅通,污水、雨水井盖无损坏,化粪池排水畅通、无溢出;

5、管道(水龙头)无跑、冒、滴、漏,管道(排水)无损坏、堵塞;

6、楼内走廊、楼梯间灯具完好,无长明灯;

7、楼宇之间无飞线;

8、围墙无倾斜、铁艺护栏无损坏;

9、校区内卫生无死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