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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电巡查制度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3-06-0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
为加强学校的水电管理,确保水电运行安全,为全校水电供应提供强有力的保障,特制订本制度:

    一、巡查人员:水电班组值班水电维修人员

   二、巡查时间:每天工作时间例行检查和晚、夜间巡查(18:00至次日8:00);

三、巡查范围:仲景西区仲景东区孔明校区、办公及学生生活区域。

四、巡查内容:校各区域水、电设备及设施的安全与运行情况;

    五、巡查项目:

    1、检查各区域内的阀门、水管、水龙头、延时阀是否损坏漏水。

    2、检查各区域内的室外电缆、电线、路灯、开关、变压器等是否有损伤、老化情况。

    3、检查各区域配电室、总水表、泵房的运行是否正常。

4、检查是否存在私接乱拉,偷窃水电现象。

5、检查各区域内水电相关设备及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

   六、巡查要求:

   1、对巡查人员实施全程跟踪登记,公示维修人员的联系电话,保持24小时畅通,维修人员接到电话后15分钟之内须赶到现场,

   2、每次巡查必须做好记录,留备检查。

   七、巡查处理:

   1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,做到随坏随修。超出日常维修范围及重大隐患要先做好现场处理工作,并及时上报,力争做到小故障不过夜,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。

   2、对巡查不到位的和未按规定进行维修责任人,每次扣当事人津贴20元,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