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学校的水电管理,确保水电运行安全,为全校水电供应提供强有力的保障,特制订本制度:
一、巡查人员:水电班组长、值班水电维修人员;
二、巡查时间:每天工作时间例行检查和晚、夜间巡查(18:00至次日8:00);
三、巡查范围:仲景西区、仲景东区、孔明校区、办公及学生生活区域。
四、巡查内容:校区内各区域水、电设备及设施的安全与运行情况;
五、巡查项目:
1、检查各区域内的阀门、水管、水龙头、延时阀是否损坏漏水。
2、检查各区域内的室外电缆、电线、路灯、开关、变压器等是否有损伤、老化情况。
3、检查各区域配电室、总水表、泵房变屏柜的运行是否正常。
4、检查是否存在私接乱拉,偷窃水电现象。
5、检查各区域内水电相关设备及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
六、巡查要求:
1、对巡查人员实施全程跟踪登记,公示维修人员的联系电话,保持24小时畅通,维修人员接到电话后15分钟之内须赶到现场,
2、每次巡查必须做好记录,留备检查。
七、巡查处理:
1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,做到随坏随修。超出日常维修范围及重大隐患要先做好现场处理工作,并及时上报,力争做到小故障不过夜,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。
2、对巡查不到位的和未按规定进行维修的责任人,每次扣当事人津贴20元,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。